《国内航班旅客注意事项》和《国际航班旅客注意事项》
自6月1日起,全国将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电子机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机票的付款、报销凭证。因此,市场部客运规章特针对电子客票旅客拟订了《国内航班旅客注意事项》和《国际航班旅客注意事项》。
请各直属售票处在销售电子客票时,务必将注意事项告知旅客。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所辖代理人,做好电子客票旅客的告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内航班旅客注意事项》(仅适用于电子客票旅客)
2、《国际航班旅客注意事项》(仅适用于电子客票旅客)
附件1:
国内航班旅客注意事项(仅适用于电子客票旅客)
购票
旅客可登录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网站(www.airchina.com.cn)、前往国航直属售票处或其代理人售票处购买国航电子客票。中国旅客购票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外国旅客、华侨、港、澳、台胞购票,须出示有效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旅行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定座
旅客只有在定妥座位以后,才能凭该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机。旅客可根据国航的有关规定,登录国航网站、向国航直属售票处或其代理人售票处预定座位。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应在国航规定的购票时限内购票。如未在购票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即被自动取消。
座位再证实
搭乘国航联程或来回程航班的旅客,在联程或回程地点不必进行座位再证实。如果旅客的行程路线中包含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请向原购票地点的售票人员或有关承运人咨询,明确是否需要进行座位再证实。
客票
客票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否则客票无效,票款不退。
客票有效期
特种票价的客票有效期,按该票价有关规定计算。正常票价的客票有效期为一年。不定期客票自填开之次日零时起计算。定期客票自旅行实际开始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客票价
客票价是指旅客由出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航空运输价格,不包括机场与市区之间的地面运输费用。
儿童票
已满两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成人适用正常票价的50%付费。
未满两周岁的婴儿电子客票暂不办理。
客票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果要求变更航班、日期或舱位等级,请尽早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应根据实际可能予以办理。旅客应按所持客票的 规定,支付改期、升舱或变更子舱位等相关费用。
退票
旅客(团体旅客另行规定)退票,应按承运人规定的票价使用条件办理。退票只限在原购票地点或经承运人同意的地点办理,在网上购买的电子客票,应在网上办理退票申请手续。
乘机
旅客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机场,凭购买电子客票时使用的 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办理乘机手续。
健康
患重病的旅客购票,应持有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医生诊断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购票。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如在购票时未出示相关证明或告知承运人,承运人有权在办理乘机手续时拒绝载运该旅客。
安全检查
在乘机前,旅客及其行李(含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位旅客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
- 随身携带物品
-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总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运输:危险品、枪支(体育运动用器械除外)、军械、警械、管制刀具、活体动物(家庭驯养的狗、猫、鸟或者其它玩赏宠物、导盲犬、助听犬除外)、国家规定的其它禁运物品。
不 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银制品、贵重物品、古玩字画、易碎或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旅行证件等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而应作为自理行李或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国航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限制运输的物品
-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并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按承运人要求进行运输:精密仪器、电器等类物品;体育运动用器械,包括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弹药;小动物(仅限家庭驯养的狗、猫、鸟或其它玩赏宠物)、导盲犬和助听犬;外交信袋,机要文件;旅客旅行途中使用的折叠轮椅或电动轮椅;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例如菜刀、水果刀、餐刀、工艺品刀、手术刀、剪刀以及钢锉、铁锥、斧子、短棍、锤子等;干冰、含有酒精的饮料、旅客旅行途中所需的烟具、药品、化妆品等。
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国航可拒绝收运。
行李赔偿
托运行李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由国航负责赔偿,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 行李声明价值
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100元时,可以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国航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此项行李丢失,国航按声明价值赔偿。
航班延误时国航的责任
因国航机务维修、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国航应 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国航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国航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 班期时刻
- 国航印制的《班期时刻表》或以其它形式公布的班期时刻仅作旅行参考之用。
- 航班取消与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运人可按规定不经事先通知,改变机型或航线、取消、中断、推迟或延期航班飞行:为遵守国家的法律、政府规章和命令;为保证飞行安全;其它无法控制的原因。
国航赔偿责任
国航对每名旅客身体伤害的最高赔偿限额,按照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旅客自愿保险
旅客可以自行决定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航空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如果您有疑问或上述注意事项中有未尽事宜,请拨打国航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800-810-1111或登录国航门户网站www.airchina.com.cn查询。
附件2:
国际及地区航班旅客注意事项(仅适用于电子客票旅客)
购票
旅客可凭有效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登录国航网站(www.airchina.com.cn)、前往国航直属售票处或其代理人售票处购买国航电子客票。
定座
旅客乘国际航班,可根据有关规定登录国航网站、向国航直属售票处或其代理人预定座位。已定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应按航空公司规定的出票时限办理购票手续。如未在购票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定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包括联程座位的旅客,如所定座位不利用时,应尽早登录国航网站、向所定座的国航售票处或其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
旅行证件
国际旅客在办理乘机及出境手续前,应办妥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等一切手续。旅客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应随身携带,不得放在交运行李中运输。由于旅客旅行证件不完备而受到的损失和支付的费用,承运人不承担责任。但对于由此使承运人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旅客应当负责赔偿。
- 座位再证实
搭乘国航联程或来回程航班的旅客,在联程或回程地点不必进行座位再证实。如果旅客的行程路线中包含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请向原购票地点的售票人员或有关承运人咨询,明确是否需要进行座位再证实。
客票
客票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客票不得转让 ,经转让 的客票无效。
客票有效期:特种票价的客票有效期,按该票价有关规定计算。正常票价的客票,无论是单程、来回程或环程,有效期为一年。不定期客票自填开之次日零时起计算。定期客票自旅行实际开始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儿童票
已满两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承运人规定的儿童票价 付费。未满两周岁的婴儿电子客票暂不办理。
乘机
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机场,凭购买客票时所使用的有效 护照、签证及其它有效旅行证件提前办妥乘机及出境等各项手续。旅客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机场或携带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办妥乘机和出境等各类手续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旅客自负。
客票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果要求变更航班、日期或舱位等级,请尽早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应根据实际可能予以办理。旅客应按所持客票的规定,支付改期、升舱或变更子舱位等相关费用。
退票
由于承运人及旅客本人原因,旅客未能按客票列明的航程旅行,旅客申请退票,可按规定办理退票。退票只限在原购票地点或经承运人同意的地点办理。在网上购买的电子客票,应在网上办理退票申请手续。
计重免费行李额
在国际和地区航线上,持成人和儿童客票旅客按票价等级,免费交运的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为:头等舱客票40公斤,公务舱客票30公斤,经济舱客票20公斤。
计件免费行李额
计件免费行李额适用于中美、中加国际航线上的行李运输。头等舱旅客、公务舱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公斤(70磅),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普通舱成人和儿童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且两件行李三边之总和不得超过273厘米(107英寸);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可免费交运一件行李,但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45英寸),另外还可免费交运全折叠式或轻便婴儿手推车一辆。在中美航线上,普通舱成人和儿童旅客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公斤(50磅);在中加航线上,普通舱成人和儿童旅客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公斤(70磅)。超过上述规定的件数、重量或尺寸且每件不超过45公斤(100磅)的行李,应交付逾限行李费。单件超过45公斤(100磅)的行李不予收运。
随身携带物品
除计重免费交运的行李额外,每一持成人和儿童客票的旅客,还可免费随身携带下列物品:女用手提包一个,大衣或雨衣一件或旅行用毛毯一条,手杖一根或伞一把,在飞行途中用的少量读物,小型照相机一架,小型望远镜一具,婴儿食物(即旅途中食用),婴儿摇篮(限一个),供病人行动的可折叠的轮座椅或一副拐杖或撑架或假肢。
行李包装
随机交运的行李应包 装完整,锁扣完善,捆扎牢固并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交运行李,承运人可拒绝接受或不承 担损坏、破损责任。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运输: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它类似物品(狩猎和体育运动器械、属于古董或旅游纪念品的剑、刀及类似物品只有在符合承运人有关要求的情况下,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动物(家庭饲养的狗、猫、鸟或者其它玩赏宠物、导盲犬、助听犬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者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 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者性质不适宜运输的物品。
- 不得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
-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中夹带易碎或易腐物品、货币、珠宝、贵重金属、金银制品、流通票证、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商业文件、护照和其它证明文件或者样品。对旅客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 班期时刻
- 国航印制的《班期时刻表》或以其它形式公布的班期时刻仅作旅行参考之用。
- 航班取消与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运人可以不经事先通知,取消、中断、变更或者推迟航班飞行:为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及其它有关规定;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承运人无法控制或者不能预见的其它原因。
如果您有疑问或上述注意事项中有未尽事宜,请拨打 国航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4008-1000-999或登录国航门户网站www.airchina.com.cn查询。
|